%0 Journal Article %A 张燕龙 %T 教育法典编纂中刑事责任条款的体系化构建 %D 2024 %R 10.16298/j.cnki.1004-3667.2024.08.08 %J 中国高教研究 %P 56-63 %V 40 %N 08 %X 在教育法典的编纂中,无论最终采用何种形式,对教育法刑事责任进行体系化构建是必须完成的任务。我国教育法刑事责任条款数量众多、涵盖犯罪类型广泛,但是存在法益保护不平衡、犯罪圈划定标准不统一、排列体系混乱、与其他部门法衔接不畅等问题,叠加刑法自身在教育领域立法的不足,使得教育法刑事责任还达不到体系化的要求。德国教育法刑事责任体系在法益保障、立法模式等方面对我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我国教育法刑事责任的体系化构建要兼备实质与形式。实质上要有统一的立法起点和价值基础,明确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根本地位,以此为基础将刑法对基本权利的保障转化为教育双层法益,构建实质上的刑事法网;形式上需要综合使用多元立法模式,处理好教育法典与教育单行法、刑法典与教育法典、教育法典刑事责任部分与其他章节之间的关系。 %U https://zggjyj.cahe.edu.cn/CN/10.16298/j.cnki.1004-3667.2024.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