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地方大学教育研究分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产生和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推选的通知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章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地方大学教育研究分会工作规则》相关规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地方大学教育研究分会第二届理事会将于2024年11月届满,拟于2024年12月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为做好换届筹备工作,现开展会员代表和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身份确认与会员代表推荐
分会原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即2024年6月之前入会并缴纳年度会费)保持有效。有意向新加入分会的单位和个人需按程序申请,详情查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地方大学教育研究分会关于发展会员的通知》。(链接://m.zztgwhcm.com/site/content/16058.html)。单位会员入会申请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地方大学教育研究分会单位会员申请表》(附件1)。
会员大会代表包含单位会员代表和个人会员代表。单位会员代表由会员单位推荐产生,每个单位可推荐不超过5名;个人会员原则上全部作为会员代表。会员代表请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地方大学教育研究分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登记表》(附件2)。
二、理事、常务理事、监事候选人推荐
1.理事、监事候选人由会员单位从会员代表中推荐产生,原则上每个会员单位可推荐理事候选人不超过3名、监事候选人不超过1名,同一人不可同时推荐为理事和监事候选人。常务理事候选人由会员单位从理事候选人中推荐产生,原则上每个会员单位可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请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地方大学教育研究分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
2.理事、监事候选人应长期从事地方高校管理和高等教育研究工作,中层及以上管理干部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熟悉高等教育宏观政策和工作规律,具有丰富的高校管理经验或研究成果;常务理事候选人应由会员单位的负责人或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在高等教育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影响,能够为本分会发展建言献策。
3.候选人应有积极参与分会工作的意愿,须符合党和国家各级组织对其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要求。任职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4.候选人名单根据职务职称、影响力等维度择优选取,应体现专业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同时兼顾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监事长、副秘书长候选人提名
1.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在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及有关高校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监事长建议人选。
2.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建议人选在常务理事候选人中产生。根据工作需要,秘书长在理事候选人中提名5名副秘书长协助工作。
3.监事长、监事非理事会成员。监事长建议人选在监事候选人中产生,应由会员单位的负责人担任,具有丰富的高校管理经验,原则性强,能够大胆履行监事的职责,热心参与监督审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监事长在监事候选人中提名2名监事协助工作。
4.负责人候选人所在单位要均衡分布全国东西南北中各大区域,来自同一单位的一般不超过2人,监事长不能来自秘书处挂靠单位。
四、时间安排
会员代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拟于2024年10月20日截止,请将相关表格电子扫描件发送至:dfdxfh@126.com。领导干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
五、联系方式
秘书处联系人:司珊珊,17339157730
附 件(点击可下载):
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地方大学教育研究分会单位会员申请表.docx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地方大学教育研究分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登记表.docx
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地方大学教育研究分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候选人推荐表.docx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地方大学教育研究分会
2024年8月9日
点击可下载通知(盖章版)文件:关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地方大学教育研究分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产生和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推选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