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评估分会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评估”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阅读数:1480    发布时间:2021-06-21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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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提升教育评估分会主动服务国家、地方、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能力,彰显学术立会、服务兴会宗旨,凝聚研究力量,推动教育评估分会专业化建设,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评估分会决定启动“高等教育评估”研究课题(以下简称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研究课题主要围绕高等教育评估领域的国内外前沿趋势,针对教育评估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研究方向应参照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人需紧密围绕课题指南,拟定研究题目,亦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研究题目。申报时须明确课题类别。

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分别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评估分会立项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研究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类,其中重大课题不超过1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重点课题不超过3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一般课题不超过20项,由课题负责人自筹经费。

课题立项后,重大、重点课题由分会统一组织开题,一般课题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开题。开题通过后,分会拨付首批研究经费(即总经费的5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剩余研究经费。同时,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正常参加活动并按时缴纳会费的成员单位(于2021年6月30日前补交2021年会费的理事单位也具有申请资格)。鼓励合作研究。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已经承担分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分会不接受个人申报,请申报单位将课题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3份经科研部门盖章后,连同5份课题匿名版申报书(见附件3),以及汇总表(见附件4)邮寄至分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电子版文件请命名为:申报人姓名+单位名称+课题名称。相关表格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站(//www.zztgwhcm.com/)下载。

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评估分会联系人:杜瑞军

电话:13241830046  邮箱:gjpg@bnu.edu.cn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高等教育研究院,邮编:100875。 

 

附件:

1.课题指南

2. 课题立项申报书

3.课题立项申报书(匿名版)

4. 课题申报汇总表.xlsx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评估分会

2021年6月7日

附件1: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评估分会“高等教育评估”研究课题指南

 

一、重大或重点课题(限定)

1. 中国特色高等教育教学评估理论与评估模式研究;

2. 中国高等教育评估信息数据库建设研究;

3. 破“五唯”背景下,高校教师评价方案研究;

4. 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的评估伦理和评估准则研究

二、一般课题(包含但不限定)

5. 高等教育质量文化案例研究;

6. 高校学生学习支持服务体系案例研究;

7. 高校学生学习效果评价研究;

8. 高校教师科研评价案例研究;

9. 高校课堂教学评价研究;

10. 高校教师教学发展支撑体系案例研究。

……

 

注:重大和重点课题不允许更改课题名称,可加副标题;一般课题包含但不限定以上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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