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史研究分会关于开展“高校校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阅读数:2752    发布时间:2021-06-09    分享到:

校史秘【2021】第2号

各会员单位:

 为秉承“学术立会”的宗旨,发挥校史研究分会对高校校史研究工作的学术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高校校史研究为高等教育的大局服务、为大学的文化建设服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校史研究分会决定启动“高校校史研究”课题(以下简称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研究课题主要围绕中国高校校史领域的国内外前沿趋势,针对高校校史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研究方向应参照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人需紧密围绕课题指南,拟定研究题目,亦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研究题目。申报时须明确课题类别,最终类别由评审专家组确定。

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分别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校史研究分会立项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其中重点课题不超过3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一般课题不超过10项,每项课题资助5千元。

课题立项后,重点课题由分会统一组织开题,一般课题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开题。开题通过后,分会拨付首批研究经费(即总经费的5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剩余研究经费。同时,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课题申报面向全体高校会员单位。鼓励合作研究。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不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已经承担分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分会不接受个人申报,请申报单位将课题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3份经科研部门盖章后,连同3份课题匿名版申报书(见附件3)邮寄至分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电子版文件请命名为:申报人姓名+单位名称+课题名称。相关表格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站(//www.zztgwhcm.com/)下载。

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7月31日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校史研究分会联系人:叶 璐

电话:18817560565   邮箱:ye070204@sjtu.edu.cn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文博楼416室,邮编:200240。

 


附件1:课题指南(1).docx

附件2: 课题立项申报书 一式3份(1).doc

附件3: 课题立项申报书(匿名版)一式3份(1).doc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校史研究分会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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