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商科教育分会关于开展“高等商科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阅读数:1650    发布时间:2021-06-08    分享到: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商科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加强商科教育领域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促进各会员单位之间交流学习,高等商科教育分会决定启动“高等商科教育研究”课题(以下简称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研究课题主要围绕新时代我国高等商科教育改革和发展,以及经管类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研究方向应参照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人需紧密围绕课题指南,拟定研究题目,亦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研究题目。

结项时需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商科教育分会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本年度立项课题为一般课题,立项数量不超过25项。分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书进行遴选,并发布立项通知。立项课题由研究单位自筹经费进行资助,建议资助标准1-3万元。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课题申报面向正常参加活动并按时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鼓励跨单位合作研究。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须有两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分会不接受个人申报,请申报单位将课题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3份经科研部门盖章后,连同5份课题匿名版申报书(见附件3),以及汇总表(见附件4)邮寄至分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电子版文件请命名为:申报人姓名+单位名称+课题名称。

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商科教育分会联系人:王庚

电话:18813191354    邮箱:270364@nau.edu.cn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86号南京审计大学,邮编:211815。

 

附件:

附件1:课题指南.docx

附件2:课题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3:课题立项申报书(匿名版).doc

附件4:课题申报汇总表.xlsx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商科教育分会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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