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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通知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校企双师队伍建设及产教融合机制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阅读数:1319    发布时间:2020-05-22    分享到:

高学会〔2020〕41号

 

有关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精神,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人才结构变化,发挥智库优势,探索校企双师队伍建设及产教融合新机制、新模式,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决定联合所属产教融合研究分会(以下简称“分会”)启动“校企双师队伍建设及产教融合机制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专项课题要围绕国家战略需要、社会需求以及区域经济发展需要,以校企双师队伍建设为抓手开展研究,构建系列校企、校校交流平台,推动“目标导向,课程优起来”、“提升能力,教师强起来”。课题研究方向应参照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人可根据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

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分别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校企双师队伍建设及产教融合机制研究’专项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具体结项要求见学会课题管理相关规定。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专项课题拟设10个专题项目组,每个专题项目组资助经费1万元。

课题立项后,由学会与分支机构共同组织开题。开题通过后,由学会拨付首批研究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剩余研究经费。同时,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专题课题申报面向分会全体会员单位(见附件2),鼓励合作研究。

课题负责人(专题项目组组长单位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召集项目组成员,负责课题实施;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课题申报人及单位应对申请内容真实性负责。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专项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见附件3)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邮寄至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产教融合研究分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jrhfh@163.com

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26日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本课题研究完成时限为一年,半年时进行中期成果检查。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产教融合研究分会    联系人:吴葵芳

电话:010-82159853    邮箱:cjrhfh@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建大厦9层    邮编:100084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与交流部联系人:周庆

电话:010-82289739

 

附件:

附件1:校企双师队伍建设及产教融合机制研究专项课题指南.docx

附件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产教融合研究分会总会员表.pdf

附件3:校企双师队伍建设及产教融合机制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docx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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