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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通知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学生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阅读数:1442    发布时间:2020-05-22    分享到:

高学会〔2020〕37号

 有关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新时代学生工作研究,推动高校学生工作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完善“十大”育人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决定联合所属学生工作研究分会启动“学生工作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专项课题着重围绕高校学生工作的重要领域,积极探索如何加强新时代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新时代网络育人创新工作体系等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研究。课题研究方向应参照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人可根据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

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分别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专项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具体结项要求见学会课题管理相关规定。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专项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类,其中重大课题不超过2项,每项资助1万元;重点课题不超过6项,每项资助0.5万元;一般课题不超过20项,无资助经费。

课题立项后,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由学会与分支机构共同组织开题,一般课题由学生工作研究分会组织开题。开题通过后,由学会拨付首批研究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剩余研究经费。同时,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课题申报面向学生工作研究分会会员单位,鼓励合作开展研究。重大课题由学生工作研究分会定向组织征集工作,不面向其他单位和个人。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邮寄至学生工作研究分会,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相关表格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站(www.zztgwhcm.com)下载。

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26日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分会联系人:闫佳欢

电话:0351-3942639  邮箱: sarb@nuc.deu.cn

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学院路3号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分会秘书处(中北大学学生处)    邮 编:030051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与交流部 联系人:周庆

电话:010-82289739

 

附件:

附件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学生工作研究”  专项课题指南.docx

附件2:2020年度学生工作专项课题申报书.doc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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