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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通知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高等教育信息化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阅读数:1368    发布时间:2020-05-22    分享到:

高学会〔2020〕35号

 有关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体制机制、发展状况、理论方法、解决方案及其他方面规律的研究,发挥广大会员高校的积极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决定联合所属教育信息化分会启动2020年度“高等教育信息化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专项课题着重围绕高等教育信息化的重要领域,以问题为导向,重点针对我国高度教育信息化理论与实践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开展研究。课题研究方向应参照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人可根据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

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分别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信息化研究’专项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具体结项要求见学会课题管理相关规定。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专项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类,其中重大课题不超过3项,每项课题资助经6万元;重点课题不超过6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一般课题不超过18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5千元。

课题立项后,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由学会与分支机构共同组织开题,一般课题由教育信息化分会组织开题。开题通过后,由学会拨付首批研究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剩余研究经费。同时,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课题申报面向教育信息化分会各会员单位、有关高等学校,鼓励合作研究。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邮寄至教育信息化分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相关表格可从学会网站(www.zztgwhcm.com)"课题管理”栏目下载。

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26日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信息化分会联系人:陈怀楚

电话:010-62795917  邮箱:cheia@tsinghua.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30号清华大学李兆基科技大楼B505室   联系人:王优   邮 编:100084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与交流部联系人:周庆

电话:010-82289739   

 

附件:

附件1:2020年度  高等教育信息化研究  专项课题指南.doc

附件2: 高等教育信息化研究  专项课题申报书.doc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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