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基于一流课程建设的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高学会〔2020〕34号
有关会员单位:
为全面开展一流课程建设,树立课程建设新理念,形成多类型、多样化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决定联合所属教学研究分会启动2020年度“基于一流课程建设的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专项课题着重围绕一流课程建设的重要领域,以学生为中心,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开展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课题研究方向应参照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人可根据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
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分别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或线下、线上、线上线下混合、虚拟仿真、社会实践等五类课程教学资源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基于一流课程建设的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具体结项要求见学会课题管理相关规定。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专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其中重点课题10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4万元;一般课题10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
课题立项后,重点课题由学会与分支机构共同组织开题,一般课题由教学研究分会组织开题。开题通过后,由学会拨付首批研究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剩余研究经费。同时,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课题申报面向教学研究分会各会员单位、有关高等学校及地方教学研究机构,鼓励合作研究。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邮寄至教学研究分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相关表格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站(www.zztgwhcm.com)"课题管理”栏目下载。
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26日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学研究分会联系人:张秀芹
电话:010-58581673 邮箱: zhangxq@crct.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4号C座1002
邮编:100120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与交流部联系人:周庆
电话:010-82289739
附件:
附件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基于一流课程建设的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指南.doc
附件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基于一流课程建设的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doc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