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新时代教师教育体系改革与创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高学会〔2020〕33号
有关会员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探索新时代教师教育体系改革和创新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决定联合所属教师教育分会(以下简称“分会”)启动“新时代教师教育体系改革与创新”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专项课题着重围绕我国在线教师教育体系建设、教师教育质量监测,当前重大疫情危机期间教师在线教育教学工作开展及其支持体系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开展研究。课题研究方向应参照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人可根据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
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分别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新时代教师教育体系改革与创新’专项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具体结项要求见学会课题管理相关规定。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专项课题分为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两类,其中重大课题不超过2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重点课题不超过2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
课题立项后,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由学会与分支机构共同组织开题,由学会拨付首批研究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剩余研究经费。同时,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课题申报面向全体会员单位,鼓励合作研究。重大课题由教师教育分会定向组织征集工作,不面向其他单位和个人。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与课题相关的领域确有成果;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邮寄至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26日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联系人:王楠楠
电话:010-58804318 邮箱:wangnannan@bnu.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英东楼604 邮 编:100875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与交流部联系人:周庆
电话:010-82289739
附件:
附件1:教师教育分会-2020年度“新时代教师教育体系改革与创新”专项课题指南(1).doc
附件2:2020年度“新时代教师教育体系改革与创新”专项课题申报书(1).doc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