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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通知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阅读数:55272    发布时间:2021-04-30    分享到:

相关高校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提出的“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决定联合所属“一带一路”研究分会设立“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专项课题主要围绕我国社会组织高质量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现状、问题及路径,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等教育合作现状、问题及解决路径等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课题研究方向参照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人可根据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自行拟定课题题目。

课题结项需提交与课题题目一致的具有决策咨询价值的研究报告一篇,或核心期刊高质量学术论文一篇。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或内部呈送时,应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专项课题资助”字样。未注明者不予以结项,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具体结项要求见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管理相关规定。

二、立项及资助标准

专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10项,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一般项目30项,由课题负责人自筹经费。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课题申报面向“一带一路”研究分会高校会员单位,鼓励合作研究。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已经承担学会或分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课题申报书(非匿名版一式3份)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连同4份课题匿名版申报书邮寄至学会“一带一路”研究分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相关表格可从学会网站(//www.zztgwhcm.com/)下载。

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10日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一带一路”研究分会秘书处:

邹怡:18100880669;刘愚:13888425581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东陆校区重点楼国际关系研究院,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一带一路”研究分会秘书处,邮编:650504

电子邮箱:beltandroad549@163.com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学术与交流部联系人:周庆

电话:010-82289739

 

附件:

附件1    “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研究”课题指南.docx

附件2:“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研究”专项课题(非匿名版)一式3份.doc


      附件3:“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匿名版)  一式4份.doc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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