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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通知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质量转型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阅读数:45515    发布时间:2021-04-30    分享到:

有关会员单位:

为主动适应新时代自学考试转型发展需要,不断提升自学考试工作的管理水平和能力,推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质量转型发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决定联合所属自学考试分会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质量转型发展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专项课题主要针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质量转型发展研究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课题研究方向应参照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人可根据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

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分别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专项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具体结项要求见学会课题管理相关规定。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专项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类,其中重大课题2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重点课题10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一般课题20项,由课题负责人自筹经费。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课题申报面向全体会员单位,鼓励合作研究。重大课题由自学考试分会定向组织征集工作,不面向其他单位和个人。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已经承担学会或分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课题申报书(非匿名版一式3份)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连同4份课题匿名版申报书邮寄至自学考试分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相关表格可从学会网站(//www.zztgwhcm.com/)下载。

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10日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自学考试分会联系人:吉丽

电话:025-83235885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号,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吉丽(收),

邮编:210000,邮箱:303715671@qq.com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学术部联系人:周庆

电话:010-82289739

 

附件:

附件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质量转型发展研究”课题指南.docx

附件2: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质量转型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非匿名版)一式3份.doc

     

      附件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质量转型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匿名版)  一式4份.doc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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