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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通知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实验室管理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阅读数:95438    发布时间:2021-04-30    分享到:

相关高校会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进一步发挥广大会员高校开展实验室管理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搭建高校实验室管理工作者学术研究平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决定联合所属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设立“实验室管理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专项课题围绕高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实验室安全管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等高校实验室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研究。课题研究方向应参照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人可根据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题目。

项目结题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分别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和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专项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得作为结题研究成果,拟发表证明也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具体结项要求见高教学会课题管理相关规定。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专项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类,其中重大课题不超过3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8万元;重点课题不超过10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一般课题不超过20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同时,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课题申报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学会高校会员单位,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高校会员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会员,鼓励合作研究。重大课题由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定向组织征集工作,不作为个人申报项目。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实验管理及相关工作5年以上(含)的人员,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课题申报以高校为单位,各申报单位须统一组织课题申报工作,统筹规划,严格把关。每个单位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课题申报书(非匿名版一式3份)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连同课题匿名版申报书(4份)、申报推荐表(1份)邮寄至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相关表格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站(www.zztgwhcm.com)下载。

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10日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联系人:袁艺青

电话:021-34206085,邮箱:yuanyiqing@sjtu.edu.cn

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行政B楼517室,邮编:200240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与交流部联系人:周庆

电话:010-82289739

 

附件:

附件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研究”专项课题指南.doc

附件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 -匿名版.doc


附件4: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推荐表.doc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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