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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通知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机器人专业重点课程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阅读数:49914    发布时间:2021-04-30    分享到:

相关高校会员单位:

为持续推进新工科建设,助力高等院校不断加强机器人专业内涵建设,争创新工科一流课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决定联合所属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设立“机器人专业重点课程建设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专项课题立项范围为本科院校“机器人工程”和“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等专业方向中与机器人相关的重点课程。课题研究方向应参照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人可根据具体建设目标和各院校实际情况自行拟定课程名称。

课题建设成果应以实际交付的课程作品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课程视频及相关课件、参考资料和课程教学实施方案等)。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专项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具体结项要求见学会课题管理相关规定。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专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其中重点课题10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课题20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原则上每个教学单位限报2项,请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教师申报,鼓励各院校教师联合申报。

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对批准立项的重点课题,申请院校应提供不少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对批准立项的一般课题,申请院校应提供不少于1:2的配套经费支持。

三、建设与支持

各教学单位列入立项课题公示名单中的重点课程,应参照《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和指南进行建设。

为助力立项课程建设成为机器人教育相关的一流课程,之江实验室将配合专委会根据各院校建设需要,给予一定建设经费和技术支持,助推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建设和申报省部级在线开放或线上线下混合一流课程。

四、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课题申报面向全体高校会员单位,鼓励合作研究。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课题申报书(非匿名版一式3份)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连同4份课题匿名版申报书邮寄至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相关表格可从学会网站(//www.zztgwhcm.com/)下载。

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10日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方式

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联系人:

代晨,电话:0571-88981252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图书信息中心C楼1201室 代晨(收)

邮编:310058,邮箱:csee2016@126.com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学术部联系人:周庆

电话:010-82289739

3.课题相关事项发布的官方网站:

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网址:http://www.csee.engineer/

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新工科在线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址://www.zztgwhcm.com/

 

附件:

附件1:“机器人专业重点课程建设研究”课题指南.docx

附件2:“机器人专业重点课程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非匿名版)一式3份.doc

     

     附件3:     “机器人专业重点课程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匿名版)  一式4份.doc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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