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统战工作研究分会 关于2020年度高校统战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来源:统战工作研究分会    阅读数:1369    发布时间:2020-10-09    分享到:

高统研字〔2020〕8号 

各课题负责人: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统战工作研究分会(以下简称“分会”)于2020年5月正式启动了2020年度高校统战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最终评出立项课题32项,其中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27项(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管理

立项课题由分会管理。分会对立项课题的日常事务、中期评审及最终成果鉴定等环节进行管理。立项课题重要活动、重要变更和课题完成时间延期等均须及时报送分会批准。立项课题请于2020年10月20日前提交开题报告。

二、立项课题研究

重点课题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两年,一般课题的研究周期为一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负责人按照研究周期将《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报告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审批书》、成果主件(研究报告)以及成果附件和相关证明复印件等以书面(一式3份)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及时报分会秘书处。

课题研究全部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准备材料向分会秘书处提出结项申请。课题研究成果包括论文、学术专著、调研报告等。公开发表的论文须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统战工作研究分会2020年度高校统战工作研究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对通过结项鉴定的课题,分会将颁发结项证书。分会有权合法使用本课题研究成果。

三、立项课题资助

分会将按申报通知对立项课题进行分期资助,同时,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立项课题通过开题后,课题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经费预算回执表》,先报送分会秘书处,由分会秘书处签署意见后,集中报送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开题通过后拨付课题经费的50%;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拨付剩余的50%课题经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将不予拨付剩余50%课题经费。课题研究延期超过一年的,撤销该课题的立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虹

电话:0931-8913508 ;

邮箱:dwtzb@lzu.edu.cn;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贵勤楼B527;

邮编: 730000。


附件:1.2020年度高校统战工作研究课题立项名单.docx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经费预算回执表.docx

           3.2020年度高校统战工作研究课题开题报告.doc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统战工作研究分会

                     2020年10月9日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