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高校双创教育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高学会〔2017〕144号
各高等院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高校双创教育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成果要求
专项课题着重围绕高校双创教育实践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可从不同层面、不同视角,根据各自的研究内容确定具体研究题目,研究领域可参考课题指南(附件1)。
1.重点调研课题。着重围绕高校双创教育实践中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政策实践问题,开展综合性、实证性分析研究,研究成果力求具有决策参考及实践应用价值。
2.一般研究课题。着重围绕高校双创教育实践的重要领域,以问题为导向,开展高校双创教育实践调查研究。
课题研究成果应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最终研究成果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研究咨询报告、出版的专题调研专著,以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
二、课题资助及评审
1.专项课题共设15项,其中,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10项。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人民币,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5千元人民币。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联合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课题立项后,重点课题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统一组织开题,一般课题由各课题组组织开题。开题通过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拨付50%课题研究经费,同时,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委托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对课题进行日常管理,组织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
三、课题申报及时间安排
1.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委托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开展“互联网+背景下高校双创教育实践专项课题研究”的函》,课题申报面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员单位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会员单位的高等院校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专项课题领衔申报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重点课题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处及以上职务;一般课题申请人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称为中级专业技术的申请人还需有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书面推荐。申报书需经由申报人所在高校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报送。
2.申报工作自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30日结束,逾期不予受理。
3.专项课题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批准立项之日起。
4.《高校双创教育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可在学会网站(www.hie.edu.cn)下载,纸质版《立项申请书》一式5份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至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秘书处。
6.参加立项评审的课题不收取评审费,课题研究及相关学术交流经费由北京乐易考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赞助支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李春、于洪洪
电话:0592-2183506、010-59893296,邮箱:scsjlm@163.com
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嘉庚五号楼510室刘李春<收>,邮编:361005。
附件:
1.高校双创教育实践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高校双创教育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