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2017年度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
高学会〔2017〕111号
各课题负责人: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高教学会”)2017年3月初正式启动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经资格审查、专家通讯评审、会议评审评议,最终评出立项课题33项。其中,重大课题3项、重点课题10项、一般课题20项(名单见附件)。经过公示,予以正式立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管理
立项课题由高教学会与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共同管理。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对立项课题进行日常事务管理,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评审及最终成果鉴定等环节的管理。立项课题重要活动、重要变更和课题完成时间延期等均须及时报送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批准,并抄送高教学会备案。重大、重点课题将统一组织开题,开题时间暂定2017年10月。
二、立项课题研究
立项课题的研究周期为两年,研究期限自课题公布之日
算起。立项课题研究全部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准备材料向实验室管理课题工作组提出结题申请。最终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及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对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高教学会将颁发结题证书。
课题负责人按照研究周期将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报告(格式文件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站下载http://www.hie.edu.cn/announcement_12579/20161102/t20161102_993452.shtml)、最终成果等及时报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秘书处,以书面(一式三份)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高教学会有权合法使用本课题研究成果,用于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报送课题成果材料或推广科研成果。
三、立项课题资助
高教学会将对立项课题进行分期资助,资助经费为重大课题8万;重点课题4万。同时,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立项课题通过开题后,课题负责人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经费预算回执表》,先报送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由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签署意见后,集中报送高教学会。开题后拨付资助经费的50%;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拨付剩余的50%课题经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将不予拨付剩余50%研究经费。课题研究延期超过一年的,撤销该课题的立项,并不再拨付剩余研究经费。
四、联系方式
1.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学术部 李霞
电话:021-34206085 邮箱: netizen@sjtu.edu.cn
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行政B楼517室 邮编:200240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学术部 于洪洪
电话:010-59893296 邮箱:xueshubu@moe.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401室
邮编:100082
附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17年度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