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2018年度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高学会〔2018〕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会员: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发挥广大会员高校开展实验室管理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搭建高等院校广大实验室管理工作者学术研究平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决定联合所属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启动2018年度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专项课题着重围绕实验室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可从不同层面、不同视角,根据各自的研究内容确定具体研究题目,研究领域可参考课题指南(见附件1)。专项课题分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大课题着重围绕高等教育实验室建设改革和发展中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政策实践问题,开展综合性、实证性研究分析及比较研究。重点课题着重围绕高等教育实验室建设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领域,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实验室建设实践调查研究。
课题研究成果应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研究成果力求具有决策参考及实践应用价值。最终研究成果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研究咨询报告、出版的专题调研专著,以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专项课题拟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为:重大课题3项,每项资助经费8万元;重点课题10项,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一般课题20项,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
课题立项后,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由学会统一组织开题。一般课题由各课题组自行组织开题。开题通过后,由学会拨付首批研究经费。同时,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课题申报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学会会员,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会员,优先支持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会员,鼓励合作研究。重大课题以定向研究课题的形式开展,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定向组织征集工作,不面向其他单位和个人。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实验室管理岗位正科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各申报单位须统一组织课题申报工作,统筹规划,严格把关,凸显竞争优势。每个单位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连同申报推荐表(1份)由各单位将统一邮寄至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学术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相关表格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站(www.hie.edu.cn)下载。
申报工作自2018年6月20日至7月20日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参加立项遴选的课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分会学术部联系人:李霞
电话:021-34206085 邮箱:netizen@sjtu.edu.cn
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行政B楼517室 李霞 邮 编:200240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与交流部联系人:于洪洪
电话:010-82289799
附件:
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2018年度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指南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2018年度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
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2018年度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申报推荐表
4.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2018年度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