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2018年度工程教育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
高学会〔2018〕168号
各课题负责人: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于2018年6月正式启动了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2018年度工程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经资格审查、专家会议遴选评议,最终遴选出立项课题35项,其中,理论研究类重点课题10项、一般课题16项;教学研究类重点课题3项、一般课题6项(名单见附件)。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正式立项,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管理
立项课题由学会与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共同管理。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对立项课题进行日常事务管理,专项课题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及最终成果鉴定等环节的管理。立项课题重要活动、重要变更和课题完成时间延期等均须及时报送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批准,并抄送学会备案。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均统一组织开题。
二、立项课题研究
立项课题的研究周期为两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负责人按照研究周期将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结题报告(格式文件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站下载http://www.hie.edu.cn)、最终成果等以书面(一式3份)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及时报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立项课题研究全部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准备材料并向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提出结项申请。理论研究类课题研究成果包括课题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论文(著作);教学研究类课题研究成果包括编写完成的教材、完整的配套电子课件以及视频课件等。课题成果可在(但不限于)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刊《高等工程教育研究》或《科教发展评论》发表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须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2018年度工程教育专项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对通过结项验收的课题,学会将颁发结项证书。学会有权合法使用本课题研究成果。
三、立项课题资助
学会将对立项课题进行分期资助,重点课题资助2万元;一般课题资助1万元。同时,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理论研究课题的申报单位予以1:1配套资助,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单位予以1:5配套资助。
立项课题通过开题后,课题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经费预算回执表》,并报送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由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签署意见后,集中报送学会。开题通过后拨付课题经费的5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剩余的50%课题经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将不予拨付剩余50%研究经费。课题研究延期超过一年的,撤销该课题的立项。
四、联系方式
1.学会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庄逸雪
电话:0571-88206445 邮箱:CSEE2016@126.com
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图书信息中心C楼1201室,庄逸雪(收)
邮编:310058
2.学会秘书处学术部联系人:于洪洪
电话:010-82289799 邮箱:xueshubu2@moe.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二层215室
邮编:100191
附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2018年度工程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