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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通知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2018年度教育信息化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阅读数:858    发布时间:2018-10-17    分享到:

  高学会〔2018〕165号

各课题负责人: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于2018年6月正式启动了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2018年度教育信息化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经资格审查、专家通讯初评、会议遴选评议,最终遴选出立项课题25项,其中,重大课题2项、重点课题7项、一般课题16项(名单见附件)。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正式立项,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管理
  立项课题由学会与教育信息化分会(以下简称信息化分会)共同管理。信息化分会对立项课题进行日常事务管理,信息化专项课题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及最终成果鉴定等环节的管理。立项课题重要活动、重要变更和课题完成时间延期等均须及时报送信息化分会批准,并抄送高教学会备案。课题立项后,重大、重点课题将统一组织开题,一般课题由各课题组组织开题,开题报告报送信息化分会秘书处。
  二、立项课题研究
  立项课题的研究周期为两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负责人按照研究周期将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结题报告(格式文件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站下载http://www.hie.edu.cn)、最终成果等以书面(一式3份)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及时报信息化分会秘书处。立项课题研究全部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准备材料向信息化分会秘书处提出结项申请。课题研究成果必须包括研究报告及其他形式的学术成果,鼓励公开发表论文(著作)等。公开发表的论文须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2018年度教育信息化专项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对通过结项验收的课题,学会将颁发结项证书。学会有权合法使用本课题研究成果。
  三、立项课题资助
  学会将对立项课题进行分期资助,重大课题资助6万元;重点课题资助3万元;一般课题经费自筹。同时,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立项课题通过开题后,课题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经费预算回执表》,并报送信息化分会秘书处,由信息化分会秘书处签署意见后,集中报送学会。开题后拨付课题经费的50%;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拨付剩余的50%课题经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将不予拨付剩余50%课题经费。课题研究延期超过一年的,撤销该课题的立项。
  四、联系方式
  1.学会教育信息化分会秘书处联系人:王优
  电话:010-62795917      邮箱:cheia@tsinghua.edu.cn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30号清华大学李兆基科技大楼B505室
  邮编:100084  
  2.学会秘书处学术部联系人:于洪洪
  电话:010-82289799  邮箱:xueshubu2@moe.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二层215室
  邮编:100191

  附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2018年度信息化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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