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双一流”建设与高等教育国际化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
高学会〔2019〕114号
各课题负责人: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于2019年3月正式启动了“‘双一流’建设与高等教育国际化”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经资格审查、专家会议遴选评议,最终遴选出立项课题15项,其中,重大攻关课题5项,重点调研课题10项(名单见附件)。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正式立项,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管理
立项课题由学会与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分会共同管理。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分会对立项课题进行日常事务管理,专项课题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及最终成果鉴定等环节的管理。立项课题重要活动、重要变更和课题完成时间延期等均需及时报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分会批准,并抄送学会备案。重大、重点课题将统一组织开题,开题时间暂定2019年9月。
二、立项课题研究
立项课题的研究周期为两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负责人按照研究周期将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结题报告(格式文件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站下载http://www.hie.edu.cn)、最终成果等以书面(一式3份)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及时报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分会秘书处。立项课题研究全部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准备材料向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分会秘书处提出结项申请。课题研究成果包括研究咨询报告、出版的专题调研专著以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公开发表的论文须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双一流’建设与高等教育国际化专项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对通过结项验收的课题,学会将颁发结项证书。学会有权合法使用本课题研究成果。
三、立项课题资助
学会将对立项课题进行分期资助,重大攻关课题资助10万元;重点调研课题资助1万元。同时,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立项课题通过开题后,课题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经费预算回执表》,并报送引进国外智力分会秘书处,由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分会秘书处签署意见后,集中报送学会。开题通过后拨付课题经费的50%;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拨付剩余的50%课题经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将不予拨付剩余的50%课题经费。课题研究延期超过一年的,撤销该课题的立项。
四、联系方式
1.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分会秘书处联系人:朱洁媛
电话:010-62751520 邮箱:msc@pku.edu.cn
四川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杨帆
电话:028-85405147 邮箱:yang_f@scu.edu.cn
材料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行政楼社科处210室,杨帆(收)
邮编:610064
2.学会秘书处学术部联系人:于洪洪
电话:010-82289799 邮箱:xueshubu2@moe.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二层215室
邮编:100191
附件: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双一流”建设与高等教育国际化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