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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监事会关于开展分支机构制度建设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简称“学会”)工作部署,为完善分支机构决策议事、管理运行、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分支机构基本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到位,提高学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经研究,学会监事会拟对分支机构制度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有关安排如下。

一、检查方式

分支机构首先对制度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认真梳理、回顾总结2017年以来制度建设推进情况,明确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形成自查报告。在此基础上,监事会择机视情况随机开展实地检查。

二、自查工作内容

1.分支机构执行学会制度情况,执行的主要作法;

2.分支机构自身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已制定制度的数量,有待制定及修订的制度有哪些;执行制度的主要作法);

3.分支机构决策议事机制情况,包括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等主要作法;

4.分支机构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5.分支机构财务制度建设及会费缴纳、管理、使用情况;

6.分支机构监事在工作中履职作用发挥的基本情况;

7.对监事会在制度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时间安排

1.2022年12月30日前分支机构向监事会提交自查报告;

2.2023年上半年监事会实地检查部分分支机构(另行通知)。

四、结果运用

监事会将向学会报告检查结果,并作为2022年度学会对分支机构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制度建设好的分支机构,给予肯定,鼓励进一步完善;对于制度建设存在不足的分支机构,要求改进工作,消除隐患;对于制度建设问题比较明显的分支机构,明确提出要求,限期落实整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毅 010-82289895/18935121986,

             汪长凌 010-82289759/18627228327

邮  箱:liyi222@moe.edu.cn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监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监事会开展分支机构制度建设专项检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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