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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秘书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单位,各位理事、会员,各有关高校:

2012年,教育部将秘书学教育列入本科目录(专业代码为:050107T)。之后,有关高校陆续开设了秘书学本科教育,已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为了适应国家对高等教育的要求,培养新时代优秀秘书人才。秘书学专业委员会经过多次反复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有关高校的意见,编制了《秘书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简称(《秘书学国家标准》),报请教育部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已于2021年11月25日审定同意印发。

《秘书学国家标准》的审定印发,是秘书学专业教育盼望已久的事情。《秘书学国家标准》的审定印发使秘书学本科专业教育有了遵循,有章可依,必将推动秘书学本科专业教育有更好的发展。为此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在本单位的网站上登录,在有关刊物上登载《秘书学国家标准》,进行宣传推广。

二、请各单位认真传达教育部中国语言文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复函”,研究《秘书学国家标准》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已经开设秘书学本科专业教育的院校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参照《秘书学国家标准》调整教学计划。准备开设秘书学本科专业教育的院校可依照《秘书学国家标准》安排本单位的教学计划。

三、我会计划在2022年上半年,适时召开研讨会,专题研讨《秘书学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

四、我会计划2022年第四季度,适时召开《秘书学国家标准》实施经验交流会,请有关高校介绍《秘书学国家标准》贯彻实施的经验,以推动《秘书学国家标准》在各有关高校的贯彻实施。

请各单位做好准备,积极报名参加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共同努力,把秘书学专业教育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附件:

1.《教育部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同意<秘书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复函》

2.《秘书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学专业委员会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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