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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生态文明教育研究分会关于“生态文明教育与研究实践”课题立项的通知

各课题负责人: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生态文明教育研究分会于2021年6月启动了“生态文明教育与研究实践”课题申报工作。经资格审查、专家匿名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现予以正式立项,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管理

课题立项后,由分会统一组织开题、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课题研究过程中,如有重要变更和课题完成时间延期等均须及时报送分会批准。

二、立项课题研究

课题的研究周期为两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负责人按照研究周期将《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报告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审批书》、成果主件(研究报告)以及成果附件和相关证明复印件等以书面(一式2份)和电子邮件方式及时报分会秘书处。

课题研究全部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准备材料向分会秘书处提出结项申请。课题研究成果包括论文、学术专著、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公开发表的论文须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生态文明教育研究分会‘生态文明教育与研究实践’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对通过结项鉴定的课题,分会将颁发结项证书。分会有权合法使用本课题研究成果。

三、立项课题资助

分会对立项课题分别给予重点课题1万元,一般课题0.4万元的经费资助。开题通过后,分会拨付首批研究经费(即总经费的5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剩余研究经费/课题研究经费在中期检查通过后一次性拨付。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请各位课题负责人接到本通知后尽快做好开题准备,填写《开题报告书》一式2份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后,于2021年12月12日前邮寄至分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电子版文件请命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单位名称+课题名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爱娜

电话:010-62796342

邮箱:jiangaina@tsinghua.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环境学院103

邮编:100084

 

附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生态文明教育研究分会“生态文明教育与研究实践”课题立项名单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生态文明教育研究分会

                             2021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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