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招生考试研究分会关于新高考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招生考试研究分会各会员单位:
自2014年上海、浙江第一批高考改革试点已过去七年,2021年又有七省将按照新高考改革方案实施高等教育人才选拔。随着改革的持续和不断深化,在高考招生、高等教育和高等基础教育范畴内出现了各类需要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了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写好教育“奋进之笔”,落实中央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和要求,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方案,招生考试研究分会决定开展关于新高考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课题主要针对新高考改革、大中衔接培养等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课题研究方向参照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人可根据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
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分别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招生考试研究分会‘新高考改革研究’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
二、 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专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重点课题不超过2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一般课题不超过8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
课题立项后,重点课题由分会统一组织开题,一般课题由各课题组自行组织开题。开题后,拨付首批研究经费(约5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剩余研究经费。同时,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三、 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课题申报面向全体高校会员单位,鼓励合作研究。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课题申报书(附件2,非匿名版一式3份)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连同3份课题匿名版申报书(附件3)邮寄至招生考试研究分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1月15日结束(以邮戳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 联系方式
招生考试研究分会秘书处:任旭姣 李涓
联系电话:029-82665960
邮寄地址:陕西西安咸宁西路28号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710049
附件:
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招生考试研究分会“新高考改革研究”课题指南
2.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招生考试研究分会“新高考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非匿名版)
3.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招生考试研究分会“新高考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匿名版)
通知下载:招生考试研究分会关于新高考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招生考试研究分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