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科教育专业委员会关于开展“高等理科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强创新人才教育培养,夯实高等理科教育在国家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关键基础作用,深入推动和加强高等理科教育研究,全面提升高等理科教育根本质量、整体质量、服务质量,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科教育专业委员会决定启动“高等理科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研究课题主要围绕高等理科教育领域的国内外前沿趋势,针对高等理科教育工作热点、难点等问题开展研究。研究方向应参照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人需紧密围绕课题指南,拟定具体研究题目及内容。申报时须明确课题类别,最终类别由评审专家组确定。
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分别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科教育专业委员会研究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研究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类,其中重大课题不超过2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重点课题不超过5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0.5万元;一般课题原则上不超过30项,由申报单位自筹经费。
课题立项后,重大课题由分会统一组织开题,重点、一般课题由申报单位自行组织开题。开题通过后,分会拨付首批研究经费(即总经费的5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剩余研究经费。同时,鼓励申报单位对立项的本单位项目予以配套经费支持。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本次课题申报只面向正常参加活动并缴纳会费的成员单位。鼓励开展单位间、学科间合作研究。重大课题由理科教育专业委员会定向组织征集工作,不面向其他单位和个人。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2.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设计、组织与实施。
3.已经承担分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4.分会不接受个人申报,请申报单位将课题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匿名版申报书(见附件3)、汇总表(见附件4)经项目主管部门盖章后的扫描件连同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电子版文件请命名为:申报人姓名+单位名称+课题名称。相关表格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站(//www.zztgwhcm.com/)和分会网站(//www.zztgwhcm.com/site/term/507.html)下载。
5.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1月5日结束,逾期不再受理。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文英
电 话:0931-8912812
邮 箱:lkjy@lzu.edu.cn
附件:1.“高等理科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3: “高等理科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匿名版).doc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科教育专业委员会
2021年10月8日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科教育专业委员会“高等理科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一、重大课题(限定):
1.兰州会议30年以来中国高等理科教育发展变化;
2.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经验及启示。
二、重点课题(限定):
1.高等理科拔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
2.“四新”专业与高等理科之间的关系研究;
3.高等理科教师发展与能力提升研究。
三、一般课题(包含但不限定):
1.我国高等理科教育现状分析和未来发展战略研究(可以分专业申报);
2.新时代下高等理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
3.高等理科教育实践教学实施路径研究与探索;
4.高等理科教育的跨学科人才培养研究;
5.高等理科人才培养中的通识教育研究;
6.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对高等理科人才培养的影响研究;
7.高考改革对高等理科人才培养的影响研究;
8.新工科建设背景下的高等理科人才培养改革研究;
9.欧美发达国家“STEM(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教育现状和发展战略(可以分专业申报);
10.与高等理科紧密结合的学生国际化能力提升策略研究;
注:重大和重点课题不允许更改课题名称,可加副标题;一般课题包含但不限定以上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