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科教育专业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高等理科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各课题负责人: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科教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于2020年10月正式启动了高等理科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经学校遴选推荐、专家评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公示无异议后,决定2020年高等理科教育研究课题立项45项,其中重点课题13项,一般课题32项(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管理
专委会对立项课题的日常事务、开题、中期评审及最终成果鉴定等环节进行管理。立项课题重要活动、重要变更和课题完成时间延期等均须及时报送专委会批准。请各课题负责人于2021年3月10日前提交开题报告。
二、立项课题研究
重点课题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2年,一般课题的研究周期为1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负责人按照研究周期将《开题报告》(附件3)《中期检查报告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审批书》、成果主件(研究报告)以及成果附件和相关证明复印件等以书面(一式3份)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及时报专委会秘书处。
课题研究全部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准备材料向专委会秘书处提出结项申请。课题研究成果包括论文、学术专著、调研报告等。公开发表的论文须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科教育专业委员会2020年度高等理科教育研究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对通过结项鉴定的课题,专委会将颁发结项证书。专委会有权合法使用本课题研究成果。
三、立项课题资助
专委会对立项的重点课题每项资助0.5万元,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不少于1:1的配套支持。一般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进行资助,专委会不进行资助。
立项课题通过开题后,重点课题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经费预算回执表》(附件2),报送专委会秘书处。开题通过后拨付课题经费的50%;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拨付剩余的50%课题经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将不予拨付剩余50%课题经费。课题研究延期超过一年的,撤销该课题的立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立志
电 话:0931-8912805
邮 箱:lkjy@lzu.edu.cn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贵勤楼B208
邮 编: 730000
附件: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科教育专业委员会2020年度高等理科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名单
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科教育专业委员会2020年度高等理科教育研究课题开题报告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科教育专业委员会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