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互联网带宽接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北区平安街68号后门1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天津大学互联网带宽接入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人民币255.4万元。共包括二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国内公众服务带宽,第二标段为国际公众服务带宽;第一标段采购预算为155万,第二标段采购预算为100.4万,本项目以上标段兼投兼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用户需求书。
服务地点:天津大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三项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2022年10月13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若为非独立法人公司必须是具有上级法人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省级分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须提供上级法人公司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4)供应商须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或开标前3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注册(已注册供应商不需要进行此步骤)
登录天津大学招标信息网(http://zbb.tju.edu.cn)进行供应商注册。
2.本项目招标公告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通知、澄清和修改,更正公告等,采购人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天津大学招标信息网(zbb.tju.edu.cn)同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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