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留学生公寓家具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与新津二支路交口新科园12号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学生公寓床(2500*900*1890mm)44套、学生公寓床(4500*900*2150mm)14套、学习桌191张、单人床191张、双人衣柜20件、单人衣柜11件、学习椅263把、讲桌19件、固定铝合金前排桌116位、固定铝合金中排椅410位、固定铝合金后排椅112位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B.开标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盖章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盖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盖章复印件。)(6)其他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根据开标当日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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