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联用仪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5号楼12A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是否允许进口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联用仪 |
1 |
套 |
是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
(一)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授权代表本人到场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3.1授权代表办理的: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如有)】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法定代表人办理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二)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
4)正版软件;
5)信息安全产品;
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7)完善中央高校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
(三)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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