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指出,支持行业企业面向大学生发布企业需求清单,引导大学生精准创新创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面向高校和大学生发布技术创新需求,开展“揭榜挂帅”。就业育人“共创行动”旨在通过资源整合,打造“高等学校与行业骨干企业、中小微创业型企业紧密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增强教育与产业需求的链接,提高人力资源与应用场景的匹配,将企业等发布方实践任务融入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促进高校大学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就业育人“共创行动”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任务发布天天见”
企业、政府、高校、公益组织等就自身发展、产业升级或社会进步所面临的问题,结合高校人才培养过程提出具体的任务,并重点面向大学生张榜征集解决问题的创新型对策或邀请参与实践工作,高校可有针对性地进行揭榜。任务榜单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云上高博会服务平台(https://heec.cahe.edu.cn/)及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www.pilcchina.org)等平台每天发布,鼓励任务发布方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和实践的软硬件支持和任务奖金。
(二)“链主-校长周周谈”
活动每周举办一期,进行录播并通过多种媒体宣传。将邀请产业链龙头企业主要负责人(“链主”)与各高校主要负责人(“校长”)建立面对面沟通、共同探讨人才培养和产业创新等问题的对话机制,带动校企双方更多资源,促成规模化深入合作。各高校可以设计该活动并申请举办。
(三)就业育人“共创行动”专家库
建立专家库,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作用,保障就业育人“共创行动”顺利开展,推进校企合作项目数据分析、标准研制、合作模式研究、合作需求调研等工作。各学校按照优势学科推荐专家进入就业育人“共创行动”专家库(每个学科不超过5名)。
(四)校企合作标准制定
充分发挥就业育人“共创行动”参与高校的专家资源优势,通过校企合作项目调研、材料收集整理等方式,制定校企合作标准,明确校企合作的目标原则、实施主体、合作形式、合作内容、促进措施和监督检查等,建立起校企合作的制度框架和规范。